您当前的位置 : 首善河西 >> 善创河西 >> 投资兴业 |
《河西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之一:重在培育引进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0-11-27 |
为深入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重心转移,不断提升现有产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以城区品质和综合环境的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河西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近日出台。河西融媒为您详解其中内容。 今日解读:“对培育引进新动能的扶持”。 领军科技企业的落户扶持 对引进估值超过10亿美元及以上的科技领军企业给予1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扶持。 瞪羚企业落户扶持 引进入选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国家开发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的瞪羚企业,落户后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优质科技企业落户扶持 1.对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成份股中的上市公司,在河西区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并实际开展经营业务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落户扶持。 2.对非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成份股中的上市公司,在河西区设立的金融科技类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并实际开展经营业务的,给予一次性250万元落户扶持。 工信部发布新能源车准入新规 新引进的企业已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排名前20强)2000万元及以上投资的,按照机构投资额的5%给予被投资企业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投资机构对我区创新型企业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机构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最高200万元。 高科技产业项目落户扶持 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跨越性、颠覆性、原创性突破的新兴高科技产业项目落户,经区相关主管部门审定,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R&D投入扶持 区内企业年度R&D投入超过50万元(含)的,按10%的比例予以扶持,每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 此条规定的扶持政策可与房租补贴、区域经济综合贡献值等相关扶持政策同时享受。 记者:嫚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