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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河西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7

  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道分指挥部: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受3号台风“格美”北上影响,我市7月27日傍晚至29日将出现强降雨,累计降雨量120-180毫米,局地200-280毫米,个别点位将超过300毫米;降雨时有雷电活动,局地伴有短时强降雨和7-9级短时大风,最大小时降雨量50-90毫米。海河流域7月27日至29日大部分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其中,永定河下游、大清河、海河干流、北三河、子牙河部分地区有大暴雨,累计降雨量120-250毫米,局地250-350毫米,个别点350-500毫米。根据市区分部《关于启动中心城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汛指市区办发〔2024〕30号)精神和《河西区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决定于2024年7月27日10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和街道分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岗到位,“叫应”各行业、各辖区,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预报预警,科学调度,加强巡查检查,加强队伍物资前置,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汛排涝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进一步加强对居民小区、住人地下室、危险房屋、地下空间、下沉地道、积水点位、在建工程等重点点位及一、二级河道堤防的巡查防守,并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安排人员安置转移。各部门各街道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保护,及时自启动应急机制,果断自动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河西区防汛办公室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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